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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9-85653868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
GB 13392-2005 (2005-04-22發(fā)布 2005-08-01 實施) 代替 GB 13392-1992
前 言
本標準除第5章外,其余技術內(nèi)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代替GBl3392—19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本標準與GBl3392—1992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志燈底色和標志文字,增加了編號;
——取消了標志燈電光源;
——修改了標志牌形狀、圖案;
——增加了標志的安裝懸掛、維護要求:
——增加了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A“標志牌圖形”;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附錄B“標志燈安裝位置”和附錄C“標志牌懸掛位置”。
本標準的附錄A是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B和附錄C是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提出。
本標惟由交通部公路司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道路運輸協(xié)會。
本標準參加單位:交通部科學研究院、長安大學、河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北京永華龍交通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高豐、王麗梅、胡煥秀、陳蔭三、李風明、周志永。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GBl3392—1992。
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
The vehicle mark for road transportation dangerous goods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的分類、規(guī)格尺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包裝、標志、裝卸、運輸和儲存,以及安裝懸掛和維護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的生產(chǎn)、使用和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l90—19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191—2000,EQV ISO 780:1997)
GB/T 2423.1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A:低溫(GB/T 2423.1—2001,idt IEC 60068—2—1:1990)
GB/T 2423.2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B:高溫(GB/T 2423.2—2001,idt IEC 60068-2—2:1974)
GB/T 2423.5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二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Ea和導則:沖擊(GB/T2423.5—1995,idt IEC 68-2-27:1987)
GB/T 2423.10 電工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 第二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Fc和導則:振動(正弦)(GB/T 2423.10—1995,idt IEC 68-2-6:1982)
GB 2893 安全色(GB 2893—2001,neq ISO 3864:1984)
GB/T 6543 瓦楞紙箱
GB 6944 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
GB ll806 放射性物質(zhì)安全運輸規(guī)程
GB/T 18833 公路交通標志反光膜
3 產(chǎn)品分類與規(guī)格尺寸
3.1 分類
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分為標志燈和標志牌。
3.2 結(jié)構與類型
3.2.1 標志燈
3.2.1.1 結(jié)構
標志燈包括燈體和安裝件。
標志燈燈體正面為等腰三角形狀,由燈罩、安裝底板或永磁體(A型標志燈)、橡膠襯墊及緊固件構成。
標志燈正、反面中間印有“危險”字樣,側(cè)面印有“!”,燈罩正面下沿中間嵌有標志燈編號牌。
3.2.1.2 類型
按車輛載質(zhì)量、安裝方式分型,見表1。
表1 標志燈類型
3.2.2 標志牌
3.2.2.1 標志牌的材質(zhì)為金屬板材,形狀為菱形。
3.2.2.2 標志牌圖形應符合GB 190—1990的規(guī)定,種類、名稱和顏色見附錄A。
3.2.2.3 標志牌按GB 6944規(guī)定的危險貨物的類、項和車輛載質(zhì)量分型。
3.3 規(guī)格和尺寸
3.3.1 標志燈
3.3.1.1 A型標志燈見圖1和表2。
圖1 A型標志燈
表2 A型標志燈尺寸
3.3.1.2 B型標志燈見圖2和表3。標志燈燈體與金屬桿用螺栓連接,以彈簧墊圈方式鎖緊。
圖2 B型標志燈
表3 B型標志燈尺寸
3.3.1.3 C型標志燈見圖3。C型標志燈燈體尺寸與B型相同。標志燈燈體與金屬托架、金屬托架與汽車導流罩用螺栓連接,以彈簧墊圈方式鎖緊。
圖3 C型標志燈
3.3.2 標志牌
菱形標志牌的4個內(nèi)角均為直角,邊長、厚度按車輛載質(zhì)量分型方式確定,見表4。
表4 標志牌類型和尺寸 單位為毫米
3.4 標志燈編號牌
3.4.1 每個標志燈應有一個確定編號。
3.4.2 編號規(guī)則見圖4。
圖4 標志燈編號規(guī)則
3.4.3 編號牌為長100 mm寬20 mm鋁質(zhì)金屬牌,編號字體為黑體,用腐蝕工藝制作使邊框與編號適量凸出,凹陷部分涂黑色,見圖5。
圖5 標志燈編號牌
3.4.4 編號牌用螺栓或粘貼方式固定于標志燈正面下方、中部,編號牌下沿距燈罩底沿1 mm。
4 技術要求
4.1 標志燈
4.1.1 標志燈的光源為熒光物質(zhì)。按照GB 2893中安全色與對比色的規(guī)定,燈罩為熒光黃色,正反面
邊框線條為黑色,字體為黑色黑體;側(cè)面“!”為黑色黑體,線條、字體和符號使用反光材料附著或印刷。
4.1.2 燈罩材質(zhì)為ABS樹脂,應一次注塑成型,表面光潔無氣泡,有較好的耐低溫、耐高溫、抗振動、抗
沖擊性。
4.1.3 熒光黃色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應至少保持兩年不褪色,黑色邊框線條、字體及符號至少兩年不褪
色、不剝落。熒光物質(zhì)的正常使用壽命不少于兩年。
4.1.4 燈罩材料內(nèi)加入熒光物質(zhì)或表面附著熒光膜,夜間發(fā)光的可視距離不少于150 m,在夜間車輛
正常行駛時不少于每10min會車一次情況下可持續(xù)達到發(fā)光要求。
4.1.5 安裝底板的材質(zhì)為工程塑料,厚度不低于10 mm。
4.1.6 燈罩、橡膠襯墊、安裝底板連接處應涂密封脂,防止腐蝕性氣體或雨水侵入。
4.2 標志牌
4.2.1 基板材質(zhì)為鋁合金,工作表面貼覆符合GB/T 18833要求的定向反光膜。
4.2.2 采用沖壓成形工藝,使圖形凸出量不小于0.5 mm;按附錄A規(guī)定的顏色以反光材料印刷圖形。
4.2.3 反光膜、印刷圖形能有效地防止酸、堿液或腐蝕性煙霧的侵蝕,使用壽命不少于2年。
5 試驗方法
5.1 外觀質(zhì)量
5.1.1 目視檢測,標志燈燈罩、安裝底板表面應平整、無氣泡;線條、字體和符號著色應均勻,邊緣應清
晰、平滑。
5.1.2 目視檢測,標志牌反光膜附著應平整、無氣泡;沖壓圖形邊緣清晰、反光膜無斷裂;印刷圖形著色
應均勻,邊緣應清晰、平滑。
5.2 發(fā)光質(zhì)量
目視檢測,標志燈發(fā)光應均勻;在全黑暗情況下進行對比試驗,以普通小汽車遠光燈距離10 m直
射標志燈10 s,觀測其亮度變化,在10min內(nèi)應始終不低于內(nèi)置21 W汽車燈泡的對比標志燈亮度。
5.3 低溫試驗
試驗應符合GB/T 2423.1的規(guī)定。
試驗參數(shù):溫度-25℃,時間72 h。
試驗后立即檢查試樣的外觀,應無變形或斷裂現(xiàn)象。
5.4 高溫試驗
試驗應符合GB/T 2423.2的規(guī)定。
試驗參數(shù):溫度40℃,時間72 h。
試驗后立即檢查試樣的外觀,應無變形或斷裂現(xiàn)象。
5.5 振動試驗
試驗應符合GB/T 2423.10的規(guī)定。
試驗參數(shù):頻率范圍10 Hz~150 Hz,掃頻速率為每分鐘一個倍頻程,加速度幅值10 m/s2,掃頻循環(huán)數(shù)20,在試樣的豎直軸線上試驗。
試驗后立即檢查試樣的外觀及緊固部位情況,試樣應無機械損傷和緊固部位松動現(xiàn)象。
5.6 沖擊試驗
試驗應符合GB/T 2423.5的規(guī)定。
試驗參數(shù):峰值加速度150m/s2,持續(xù)時間11 ms,脈沖波形為半正弦或后峰鋸齒,在試樣的3個相互垂直的軸線上各連續(xù)沖擊1 000次。
試驗后立即檢查試樣的外觀及緊固部位情況,試樣應無機械損傷和緊固部位松動現(xiàn)象。
6 檢驗規(guī)則
6.1 出廠檢驗
6.1.1 產(chǎn)品出廠需經(jīng)質(zhì)量檢驗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能出廠。
6.1.2 標志燈出廠檢驗項目包括:外觀、發(fā)光。標志牌出廠檢驗項目為外觀。
6.2 型式檢驗
6.2.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進行型式檢驗:
a) 投入批量生產(chǎn)前;
b) 正式生產(chǎn)后,如結(jié)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chǎn)品性能時;
c) 出廠檢驗結(jié)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d) 國家及部級質(zhì)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2.2 型式檢驗應按第4章和第5章進行。
7 產(chǎn)品的包裝、標志、裝卸、運輸和儲存
7.1 包裝
7.1.1 標志燈外包裝為瓦楞紙箱。內(nèi)包裝為硬紙盒,以定型吹塑泡沫襯墊保護。每個紙盒內(nèi)附有產(chǎn)品說明書和產(chǎn)品檢驗合格證。
7.1.2 標志牌每塊用塑料薄膜封裝,外包裝為瓦楞紙箱,每箱裝不超過50塊。
7.1.3 瓦楞紙箱應符合GB/T 6543的要求。
7.2 標志
7.2.1 產(chǎn)品標志
7.2.1.1 標志燈
標志燈應有清新、耐久的產(chǎn)品標志,至少包括下列內(nèi)容:
a) 產(chǎn)品名稱、代號和生產(chǎn)編號;
b) 制造廠名、生產(chǎn)日期、產(chǎn)品有效期及商標、防偽標志。
7.2.1.2 標志牌
標志牌的產(chǎn)品標志至少包括下列內(nèi)容:
a) 產(chǎn)品名稱、代號和生產(chǎn)編號;
b) 制造廠名、生產(chǎn)日期及商標、防偽標志。
7.2.2 包裝標志
外包裝件上應印有GB/T 191規(guī)定的“防雨”、“向上”、“易碎”(標志牌除外)圖示標志,正反兩面印有產(chǎn)品標志,兩側(cè)面印有包裝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內(nèi)裝數(shù)量。
7.3 裝卸和運輸
裝卸時應輕裝輕卸、堆碼整齊;運輸時應捆扎牢固,使用廂式車輛運載。
7.4 儲存
庫內(nèi)存放,注意防潮。標志燈儲存期不超過2年,標志牌儲存期不超過4年。
8 安裝懸掛要求
8.1 標志燈
8.1.1 標志燈安裝于駕駛室頂部外表面中前部(從車輛側(cè)面看)中間(從車輛正面看)位置,以磁吸或頂檐支撐、金屬托架方式安裝固定。安裝位置參見附錄B。
8.1.2 對于帶導流罩車輛,可視導流罩表面流線形和選擇的金屬托架角度確定安裝位置,允許自制金屬托架,允許在金屬托架與導流罩間加襯墊,應保證標志燈安裝正直。
8.2 標志牌
8.2.1 標志牌一般懸掛于車輛后廂板或罐體后面的幾何中心部位附近,避開車輛放大號;對于低欄板車輛可視情選擇適當懸掛位置。懸掛位置參見附錄C。
8.2.2 運輸爆炸、劇毒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在車輛兩側(cè)面廂板幾何中心部位附近的適當位置各增加一塊懸掛標志牌。
8.2.3 運輸放射性危險貨物的車輛,標志牌的懸掛位置和數(shù)量應符合GBll806的規(guī)定。
8.2.4 根據(jù)車輛結(jié)構或用途,選擇螺栓固定、鉚釘固定、粘合劑粘貼固定或插槽固定(可按使用需要隨時更換)等方式安裝固定標志牌。
8.2.5 對于罐式車輛,可選擇按規(guī)定位置懸掛標志牌或以反光材料按3.2.2.2和3.2.2.3的規(guī)定在罐體上噴繪標志。
8.2.6 懸掛的標志牌應按GB 6944與所運載危險貨物(一種危險貨物具有多重危險性時與主要危險性,多種危險貨物混裝時與主要危險貨物的主要危險性)的類、項相對應,與標志燈同時使用。
9 車輛標志的維護
9.1 車輛駕駛員應對使用中的車輛標志進行經(jīng)常性檢查和維護,保持車輛標志的清潔和完好。
9.2 車輛在裝、卸載可能導致車輛標志腐蝕、失效的化學危險品后,應及時對車輛標志進行檢查,必要時對車輛標志進行清洗和擦拭。
9.3 標志燈正常使用期限為2年,標志牌正常使用期限為4年。在使用期限內(nèi)車輛標志發(fā)生破損、失效時,應及時更換。
附 錄 A
(規(guī)范性附錄)
標示牌圖形
A.1 標志牌圖形見表A.1。
表A.1 標志牌圖形
表A.1(續(xù))
表A.1(續(xù))
表A.1(續(xù))
表A.1(續(xù))
表A.1(續(xù))
附 錄 B
(資料性附錄)
標示燈安裝位置
B.1 A型標志燈安裝位置見圖B.1。
圖B.1 A型標志燈安裝位置
B.2 B型標志燈安裝位置見圖B.2。
圖B.2 B型標志燈安裝位置
B.3 C型標志燈安裝位置見圖B.3。
圖B.3 C型標志燈安裝位置
附 錄 C
(資料性附錄)
標志牌懸掛位置
C.1 低欄板車輛標志牌懸掛位置,推薦懸掛于欄板上,必要時重新布置放大號。見圖C.1。
圖C.1 低欄板式車輛標志牌懸掛位置
C.2 廂式車輛標志牌懸掛位置一般在車輛放大號的下方或上方,推薦首選下方;左右盡量居中。集裝箱車、集裝罐車、高欄板車類同。見圖C.2。
圖C.2 廂式車輛標志牌懸掛位置
C 3 罐式車輛標志牌懸掛位置一般在車輛放大號下方或上方,推薦首選下方;左右盡量居中。見圖C.3。
圖C.3 罐式車輛標志牌懸掛位置
C4 運輸爆炸、劇毒危險貨物的車輛,在車輛兩側(cè)面廂板各增加懸掛一塊標志牌,懸掛位置一般居中,見圖C 3。
圖C.4 標志牌側(cè)面懸掛位置